来源: 广州华夏职业学院
时间: 2023-06-30 17:59
广东省本专科学生资助政策
党的二十大提出“完善覆盖全学段学生资助体系”,我省在高校本专科教育阶段建立了以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为主,学费补偿、助学贷款代偿、勤工助学、学费减免、社会资助和“绿色通道”制度等多形式、多渠道的资助政策体系,确保每一位大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入学时,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如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可在开学报到的当天通过学校开设的“绿色通道”报到注册,入校后再向学校申报家庭经济困难,由学校核实认定后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高校本专科学生资助政策中,解决学费、住宿费问题,以国家助学贷款为主,以国家励志奖学金等为辅;解决生活费问题,以国家助学金为主,以勤工助学等为辅。
为切实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教育部等部门规定各全日制普通高校都必须建立“绿色通道”制度,对被录取入学,家庭经济确实困难、无法缴纳学费的新生,一律先办理入学手续,然后再根据核实后的情况,分别采取不同办法予以资助。
贷款对象是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全日制本专科生(含预科生)。贷款金额原则上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申请金额不超过12000元。2020年1月1日起,新签订的助学贷款合同利率按照同期同档次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5Y-30个基点(即LPR5Y-0.3%)执行。贷款学生在校学习期间的国家助学贷款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贷款学生毕业后的前五年内只需偿还利息不需还本金,自毕业第六年起开始偿还本金和利息,助学贷款年限可为学制加15年,最长不超过22年。大学新生和在校生可在秋季学期开学前(一般为每年7月-9月)向户籍所在地县级学生资助管理部门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已申请过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可直接在网上申请续贷。
(一)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
奖励对象是普通高校全日制本专科二年级及以上优秀在校学生,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8000元。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
(二)本专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
奖励对象是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二年级及以上的普通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5000元。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
(三)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
资助对象是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含预科生),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300元,具体标准由高校在每生每年2000-4500元范围内自主确定,可分为2-3档。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全部享受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300元。
资助对象是当年考入全日制普通高校、广东省户籍的家庭经济困难本专科一年级新生,每人最高不超过6000元。考入省内高校的新生开学时向学校申请,考入省外高校的新生向户籍所在地县级教育部门申请。
资助对象是广东省少数民族聚居区户籍并在广东省少数民族聚居区接受完整义务教育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少数民族在校大学生,每生每年10000元,资助周期为本专科就读期间。符合条件的少数民族大学生向入学前户籍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族工作部门提出申请。
资助对象是当年考入普通高校的广东省户籍全日制残疾人在校大学生,专科生、本科生分别一次性每人资助10000元、15000元。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大学生向入学前户籍所在地的县(市、区)残联提出申请。
(一)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兵役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及退役复学后学费减免
补助对象是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校在校生、毕业生及退役后复学的原高校在校生,直接招收为军士的高校学生。国家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和直接招收为军士的高校学生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补偿、对在校期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含校园地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实行代偿,退役后复学的原高校在校生实行学费减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和学费减免的补助标准为本专科生每生每年不超过12000元。
(二)退役士兵国家教育资助政策
对退役后,自主就业,通过全国统一高考或高职分类招考方式考入高等学校并到校报到的入学新生实行学费减免,学费减免标准为本专科生每生每年不超过12000元。
(三)“三支一扶”国家助学贷款代偿
广东省高校学生毕业后到农村基层从事支农、支教、支医和扶贫工作,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继续在经济欠发达地区基层工作满1年以上,其在校学习期间的国家助学贷款本息,可申请财政代偿。
在广东省资助政策的基础上,学校也出台了一些其他的资助措施,以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华夏工匠基金”是由华夏教育集团董事长欧阳少林发起,以华夏教育集团董事会助学基金为基础,由欧阳少林董事长的校友、社会各界爱心人士募集的善款而成,主要资助品学兼优的华夏贫困学子。该基金已资助众多华夏贫困学子顺利完成学业,成功走向就业创业之路。学校根据学生家庭困难情况按每人每年3000-5000元不等予以资助。
学校设立一等奖学金、二等奖学金、三等奖学金等,奖励全日制在校品学兼优的学生;亦为获得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文明班级、五四红旗团支部、文明宿舍等以及在学术科技创新、文化、文娱、体育、社会实践、自立自强逆境成才、见义勇为、志愿者活动、思想道德、新闻采编等方面获得荣誉的同学提供奖励。具体根据当年学校评优评先工作方案执行。
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开通绿色通道,根据《广州华夏职业学院学生缴费管理办法》,符合条件的学生可以向学校申请缓缴学费。先办理入学手续,再按缴费计划缴纳学费,以保证家庭经济困难新生顺利入学。
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学费资助共资助2年,每年最高不超过5000元/生,具体参照《广州华夏职业学院家庭经济困难新生资助管理办法(修订)》执行。
对发生重大突发事件而造成生活上暂时性经济困难的学生,学校将给予一次性临时困难补助,最高不超过2000元,一学年不超过4000元。具体参照《广州华夏职业学院学生临时困难补助管理办法》执行。
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认定为特别困难的国家助学金受助者,且获得校内奖学金三等以上者,择优资助500元/人。
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已报名审核通过或已取得入伍通知书并服役超过三个月未被退兵处理的正式入伍者择优补助1000元/人。
对建档立卡家庭、低保家庭(含特困供养人员)和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应届毕业生择优资助2000元/人。
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取得除教学计划和从业资格以外的技能证书,技能证书需是国家、省、市有关部门设立的项目所取得的证书,且获得校内奖学金三等以上者,择优资助每证200元。
技能赛获奖者的奖励标准,具体参照《广州华夏职业学院职业竞赛管理办法(修订)》执行。
创新创业项目已获校产学研审核通过,本条列举的(1)(2)满足其一且为初始团队:(1)项目团队负责人为贫困生,且团队成员(除负责人外)四分之一以上为贫困生并不少于1人;(2)项目团队成员二分之一以上为贫困生。择优资助服务型2000元/个;商贸型3000元/个;科技型5000元/个。
公益活动项目已获校团委审核通过;且满足本条列举的(1)(2)其一:(1)活动项目负责人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且活动项目成员(除负责人外)四分之一以上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2)活动项目成员三分之一以上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择优资助20-50元/生。
学生参加勤工助学的时间原则上每周不超过8小时,每月不超过40小时,最低小时工资不低于广州市(学校所在地)当年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具体按照《广州华夏职业学院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执行。
一、二年级在校生水电费补贴4吨水、8度电/生/月,学生意外保险保险费30元/生/年,以及饭堂伙食物价补贴2元/生/天(在校)。
申请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需要先进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请学生填写《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附件一),待开学时交给辅导员以参加认定(该表也可在“广东教育”微信公众号(ID:gdsjyt)菜单栏,点击进入“微专题”—“学生资助”栏目中下载),该表无需盖章,但需要个人承诺并签字,希望你诚实守信、如实填写。如果你是原建档立卡、低保、特困供养等学生或是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记得开学时带上相关材料复印件。
开学前后往往是电信、网络诈骗高发期,一些诈骗分子会冒充大学老师、资助机构工作人员等,给新生发短信、打电话、加微信或QQ好友,用各种手段骗取钱财,或发放互联网消费贷款,引诱学生通过“先学后付”“免息分期”等不良贷款参加各种技能培训,使学生陷入高额贷款陷阱。请你一定擦亮眼睛,提高警惕,抵住诱惑,避免上当。要想了解学校学生资助政策的更多内容,请关注微信公众号“华夏学院学生处”、“HX奖助贷”、“中国学生资助”或“广东教育”,以及通过广州华夏职业学院学生处(http://xsc.gzhxtc.edu.cn/)查询。
以上资助项目如遇政策调整,将按照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和学校最新规定执行。
国家和省级资助项目以国家资助管理中心公布为准,详情请登录相关网站查看,http://www.xszz.edu.cn/。
郑重提醒:您在完成学业期间如遇到经济困难需要帮助,请及时联系学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切勿轻易泄露个人信息,谨防电话、网络等诈骗。
若想咨询资助相关的政策,请联系广州华夏职业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热线电话:020-878604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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